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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最低多少分能录取
广西医科大学最低430分能录取
驾车路线:全程约4.2公里
起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民生路行驶50米,调头进入民生路
2.沿民生路行驶90米,右转进入新民路
3.沿新民路行驶1.3公里,左转进入桃源路
4.沿桃源路行驶1.5公里,稍向左转进入双拥路
5.沿双拥路行驶1.1公里,稍向左转进入双拥路辅路
6.沿双拥路辅路行驶80米,到达终点
终点:广西医科大学
桂林医学院代码是多少?
桂林医学院代码是10601,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桂林医学院(Guilin-Medical-University),简称“桂医″,坐落于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桂林建设全国首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合作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高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历史
专科行者网
1935年,首位在日本千叶医科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人-我国著名的外科学专家、医学教育家李祖蔚先生,创建了广西省立桂林高级助产护士学校。校址坐落在的叠彩山下。
1944年,由于抗日战争,学校停办。
1946年,学校重新恢复。
1952年,学校先后更名为“广西省立第二护士助产学校”和“广西省第二卫生学校”。
1953年,学校改名为“广西省桂林卫生学校”。
1956年,学校由叠彩山下搬迁到乐群校区。
1958年,学校更名为“桂林医学专科学校”,全部招收大专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全面停课并停止招生。
1970年,学校恢复招生和复课,招收6届“工农兵”学员。
1977年,学校招收恢复统一高考制度学生。
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本科建制的桂林医学院。
2019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公示,将桂林医学院申请更名为“桂林医科大学”。
师资力量
截至2022年3月,学校有教职工及医务人员680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近5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有70%以上的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中有硕士生导师670余人,博士生导师28人。学校拥有全职“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人才、广西“八桂学者”“八桂名师”、广西优秀专家、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等知名专家学者150余人次。学校还聘请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内外著名学者作为客座教授等。
学科建设
截至2022年3月,学校设有23个学院(系、部),9所附属医院、28所临床实习医院,开设26个本科专业和4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广西自治区级重点专业1个,广西自治区级特色本科专业1个,广西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广西重点学科7个,广西一流学科(培育)2个。
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药学
国家级特色专业:生物技术、药学
广西自治区级重点专业:临床医学
广西自治区级特色本科专业:护理学
广西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生物技术、药学、护理学
广西自治区级优质本科专业:临床医学
广西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专业:药学、生物技术
广西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内科学、免疫学、外科学、生药学、外剂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广西一流学科(培育):临床医学、药学
学术科研
截至2017年11月,学校有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等10个国家和自治区实验室建设项目;有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1个,广西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3个,广西自治区级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广西自治区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2个,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广西中心1个,广西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1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
2015年,学校科研立项共计22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3项,共发表学术论文339篇,其中SCI收录49篇,核心期刊154篇,获各类科技成果奖13项。
截至2017年11月,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75项,获各级科技成果奖51项,获国家专利授权53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发表学术论文3061篇,其中SCI收录203篇。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学校2015年、2016年连续跻身中国大学最具影响力学术论文排行百强榜。学校共获得各级科技奖励61项,其中广西科学技术奖11项。
重庆医科大学的招生办电话是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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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
招办电话(传真):023-68485358,68485182
重庆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Chongqing Medical University)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 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和层次: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院校代码:10631(国际码)
学校地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在四川招收的专科,就读地点在四川省西昌市凉山卫生学校)。
邮政编码:400016 学校网址:
招办电话(传真):023-68485358,68485182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网上查询网址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660亩,建筑面积72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69亿元,藏书158余万册,现有在校生32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专兼职教师2129人(其中专任教师100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54人(专任教师656人)、博士生导师218人。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3.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
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近,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
愿清的省(市、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本科考生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
配则退档。
4.重庆市本科提前批“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无论是否服从调剂,皆不进行专业调剂(即不进行定向区县的调剂)。
5.投向各省的临床医学(“5+3”一体化)招生计划为意向性计划,学校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6.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2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7.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机构,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考公招条件)。
8.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生源范围
今年我校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山东、吉林、河南、河北、新疆、安徽、山西、陕西、宁夏、海南、辽宁、甘肃、北京、上海、内蒙古、天津、黑龙江、青海、西藏等31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批次在各省(市、区)有不同,具体情况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计划情况及说明。
四、收费标准
1.学费:4625-6250元/年,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临床医学“5+3”一体化学生第1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第2—5学年收费按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收费按照当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同时享受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2.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 元 /年/人。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学生资助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贷、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校内一等奖学金8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4)校内二等奖学金5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
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
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社会捐资助学:学校积极开拓社会捐资助学渠道,欢迎校外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到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项目(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1)“联邦医学教育奖学金”2000元/人;(2)“迈瑞奖学金”2000元/人;(3)“重庆医科大学海外校友基金会助学金”1000元/人。
5.另外,学校还成立了“重庆医科大学特困学生助学基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助学金覆盖范围100%。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重庆医科大学毕业、授位相关管理规定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1.“5+3”一体化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卫计委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3.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七、学校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情况、培养需求,在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分派在校本部和教学基地完成。
八、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的培养分别在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永川医
院、附属大学城医院完成,根据当年各个医院的研究生培养情况,确定各个医院的接收计划,学生根据前五年本科阶段学业成绩排名,进行自主选择;临床医学
(“5+3”一体化,硕士段培养方向:儿科学)硕士阶段的培养在附属儿童医院完成。
九、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十、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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