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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4-10-04 21:12:48 | 专科行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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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院校名称: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74)

二、办学校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南戴河前进路6号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六、学院简介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是目前河北省唯一独立建制的国办外语高等院校,地处举世闻名的北戴河和南戴河两大避暑胜地的交界处,北依戴河,南濒渤海。学院占地528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

现有在校生近8000名,长、短期留学生200余名;教职工523名,其中正副教授147名;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教师45人;还聘有60多名兼职教师和20余名外籍教师,另有50多位青年教师在国内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学院设有小学教育系、学前教育系、英语系、国际商务系、西语系、东语系、旅游系、传媒系8个系,共有英、法、德、俄、日、韩、阿拉伯、西班牙8个语种,学院专业涵盖文、教、经、管、艺术等多个学科,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现设置52个专业及方向。,旅游管理类、教育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以后,根据各系安排、征求本人意愿,重新选择专业。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考生应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挡的考生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专业入学后从零起点学起。

4、艺术类专业(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艺术教育、表演艺术)录取原则:报考影视动画和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本省美术联考,联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艺术专业是为民航业培养人才,该专业只录取我院面试(含我院承认的本科院校面试)成绩合格考生。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黑龙江省考生,须参加本省编导类、播音主持类、美术类联考(或统考),联考(或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表演艺术(为民航业培养)专业考生,使用自治区联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其他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

九、学费、住宿费

学费: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年,其余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600元/年。

十、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一、奖学金

学院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强奖学金、广顺奖学金。学生平均获奖率达35%-40%,奖学金最高累计金额可达13000元。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南戴河前进路6号 邮编:066311

电话:0335—5926130 传真:0335—5926099

网址:

邮箱:hbwgyzyxy001@163.com

本章程由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医学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专科行者网

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 工作 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 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校代码:11908

5、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6、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办护士学校。百余年来,学校紧紧依托行业,走联合办学之路,突出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2011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验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跻身全国百强之列;2012年学校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被中华职教社评为“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2019年被教育部评为“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单位。我校联合天津市红星职专与马里巴马科科技大学、马里巴马科人文大学共建马里“鲁班工坊”,并于2019年12月揭牌运营,是我国海外首个以中医技术为特色品牌的“鲁班工坊”。2019年我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推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B档),成为全国高水平建设院校中唯一一所卫生类学校。

学校地处城市副中心,毗邻海河职业教育园,位于医疗卫生机构密集区,现有5所附属医院和12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具备一支优秀的专 兼职 教师团队。学校设有医学护理学院(下设护理系、医学系、口腔系),药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基础医学部、 体育 与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现开设22个专业,面向28个省市招生,普通在校生达7600余人,扩招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在职学生达400余人。学校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创新 1+X 育训结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国家级老年照护、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试点培训项目开展老年照护、母婴护理等15个1+X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制度试点工作。现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7项,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团队荣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中药学、助产团队荣获市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护理专业教师团队获得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获国家教学名师1人。学校牵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护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政府特贴专家3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天津市第三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1人、市级教学名师3人。 毕业生 毕业 去向落实率、专业对口率均持续保持在90%以上。

学校是天津市卫生职业教育中心、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天津市基层综合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控制专家组全科组组长单位、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学校为国家级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首个医师资格实践技能 考试 与考官培训基地、全国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学校始终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健康产业和养老服务业,特别在京津冀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提供着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学校将传承百年历史文化,创造新的世纪辉煌,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办人民满意的卫生职业教育, 努力 成为国内领先、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校、 医药 卫生职业教育特色校、百年传承与创新发展的文化强校。

第二章 招生与监督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学校招生工作,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招生委员会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校根据医药卫生行业的需求,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尤其是学生 就业 情况,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 志愿 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 高职高专 学费 标准:一般专业为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为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 新生 入学指南。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 高考 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凡高考录取实行 平行志愿 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同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其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所属地区招生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按该地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六条 考虑卫生行业的特殊需求及就业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脊柱四肢无残缺、无畸形(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者、患有心脏、皮肤、心理等方面疾患者,肢体有残缺者、肝功能不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者,不适宜报考),有精神病史者限报。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前应仔细 阅读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 填报志愿 ,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八条 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不适宜报考。

第十九条 由于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及岗位实际情况。助产、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美体 艺术 、护理(涉外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护理(社区护理)、护理(老年护理)七个专业;男生不适宜报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女生不适宜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 书 。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新生入学报到时,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二条 依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入学后对考生进行体检。对体检不符合规定和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

第二十五条 就业政策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由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的承诺。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已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学校网站按省市录取新生名单中查询,也可电话咨询。

电话:(022)60276922,60276923

传真:(022)60276803

邮编:300222

邮箱:tjyzzb@163.com

学校网址:www.tjyzh.cn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22-60276683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专科行者网(https://www.htpxx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的相关内容。

2015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 学院代码:5039(新疆代码) 国标:14417

学院基本概况: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布局调整的需要,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自1974年6月成立的农七师师范学校起,历经奎屯师范学校、伊犁州奎屯师范学院、伊犁州教师进修学院、伊犁教育学院(2011年底伊犁州建筑工程学校、伊犁州奎屯技工学校、伊犁州文化艺术学校并入伊犁教育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建校以来,为北疆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尤其是为民族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8月,学院与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签订了《托管协议》,托管了塔城地区卫生学校和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学院现分为奎屯校区、乌苏南校区和乌苏北校区三个校区,占地1949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1万多平方米,图书藏量30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000多台,语音教室144座,网络多媒体教室76间。学院有教职工568人,其中教师377人。教师中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91人,硕士以上学位105人,双师型教师85人。现设有54个高职专科专业,30多个中职中技专业,全日制在校生7500多人,成人本专科近2000人。

学校积极推进教学基础设施和实训基地建设,在乌苏南校区建设了5万多平方米的各类教学场所,建设了护理、旅游、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建筑工程等专业校内实训室;在乌苏北校区建设了包括焊接、数控、汽车实训在内的7990平方米的实训车间、自治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实训基地;在奎屯校区新建了4000平方米学生餐厅和塑胶运动场,建设了园林技术实习基地和学前教育专业等校内实习实训室。引进社会资金800多万元初步完成了奎屯校区和乌苏南校区数字化校园网建设项目和校园智能一卡通建设项目,校园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动手和创新能力培养,与奎屯市联建了大学生创业就业园,免费为有志自主创业的学生提供场地、设施和相关培训;设有伊犁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以为学生提供48个工种的初、中、高级培训鉴定工作。学生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在全国英语技能大赛、全国挑战杯大赛和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4.12%。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科室,负责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年度面向全国、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满、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在次年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制三年。学费:理工、文理兼类专业:3300元/年,文史类专业:2900元/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年,体育类专业:31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院录取以考生自愿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条 学院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并及时与考生互通信息;不服从调剂着,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基础考试。学校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联考试卷,也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加试成绩。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文化课分数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愿》。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 非英语专业语种的公共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教学上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职专科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实施全面培养。

第十六条 学院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包括:高校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以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并为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七条 学院对学生实行人格培养工程,开设就业指导、就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等,使大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院部分专业优秀毕业生可通过相关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两年,可取得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和本科院校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高【2012】9号)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学院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网站、咨询电话、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 www.xjyy.edu.cn

招生业网:http:// zsw.xjyyedu.cn

联系电话:0992—680911、6809118  传真:0992---3339996

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邮编:8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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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

2024-06-18 11:56:12
海南专科专业代码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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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代码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代码是14236。学校简介三亚理工职业学院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同意成立的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截至2022年8月,学院开设7个院部,设有51个专业,有专任教师394人,全日制专科生7415人。师资力量截至2022年8月,学校有专任

2024-10-02 15:27:36
江西工程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江西省大专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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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程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建校日期:1978院校类型:中专学校所在地域:江西南昌学校地址:南昌市进贤县胜利中路98号学校排名:全国7382,本省排名:221。江西工程学校简介江西工程学校创建于1978年,原名为江西省地质技术学校,隶属于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江西首批成立的技术学校之一,主要为地矿行业、社会和企业生产一线培养输送中、高级技术人才。属公办国家

2024-09-27 07: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