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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a档高职院校排名 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2024-10-25 10:12:27 | 专科行者网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云南a档高职院校排名 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相关的问题,今天,专科行者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云南a档高职院校排名 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天津职业技术学校天津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天津职业技术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宿舍条件怎么样,有空调吗(含宿舍图片)3、天津职高有哪些学校4、202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天津职业技术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

天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天津录取分数线:

普通类本科批A段,专业组1,选科要求不限,最低录取分数线551分,最低位次22446。

普通类本科批A段,专业组2,选科要求物理必选,最低录取分数线524分,最低位次28331。

普通类本科批A段,专业组B,选科要求不限,最低录取分数线518分,最低位次29636。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宿舍条件怎么样,有空调吗(含宿舍图片)

宿舍 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家,在选择学校时, 天津 职业技术 师范 大学 宿舍条件 怎么样、是几人间、有空调吗就成为了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宿舍条件和 宿舍图片 等内容,供大家参考。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宿舍条件

学生公寓实行物业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共有学生公寓20余幢,分属东、西两个校区。多半宿舍楼建于2004年以后,充分体现了现代化公寓式学生宿舍风格。各宿舍楼住宿条件略有差异,每间可住人数在5—6人之间。学生公寓配置智能供电、自助购电系统、洗衣机、开水器、微波炉、电吹风等公共服务设施及 视频 监控、烟感报警器等安防设施,宿舍内配备物品存放柜、 学习 桌等生活设施。

寝室和床位选择: 新生 入学前,学校为每名新生安排住宿床位,新生报到时可直接到所在学院报到处和学生公寓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

宿舍晚上11点熄灯。

学校共有七个食堂,即第一、二、三、四、五、六餐厅和清真餐厅,总面积22000平米,可容纳就餐师生17000余人。食堂大部分为学校自办,自营率均超过85%。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餐,缓解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学校每年补贴近150万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早餐鸡蛋、午餐和晚餐主食、营养汤。推出了1元特价菜,保证有肉、鸡蛋,使困难学生不仅吃得饱,而且保证营养。

2、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简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Tianj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是中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 留学 生接收院校。

学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4年12月5日,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天津职高有哪些学校

有如下 天津职业技术学校

一、天津市财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天津市统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三、天津现代艺术职业中等学校

四、天津市中山志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五、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六、天津市育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七、天津市翔宇科技贸易中等职业学校

八、天津市武清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九、天津市涉外工业中等职业学校

十、天津市轻工中等职业学校

十一、天津市盲人按摩职业学校

十二、天津市旅游育才职业技术学校

十三、天津市聋人学校

十四、天津市立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十五、天津市立达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十六、天津市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十七、天津市慧翔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十八、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十九、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十、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十一、天津市北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十二、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附属渤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职业技术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 校招 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本科、高职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6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教育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 艺术 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重点培育学科,机械工程和教育学分别入选天津市 一流学科 和一流培育学科,建有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3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创立“双导师、双基地、双 证书 ” 研究生 培养新模式,获得第三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2个,设有国家级、天津市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15个,国家级、天津市优势 特色专业 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1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级、天津市一流本科课程32门。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6个。建有“智能车路协同与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汽车模具智能制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研究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技术工程中心5个、“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1个、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1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近年来,获天津市科技进步奖17项(其中一等奖4项)、社科优秀成果奖13项(其中一等奖2项)、专利金奖1项。获批首批天津市大学科技园。设有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研究中心等38个学术研究机构。

学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打造一流本科教育,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首创“实行‘双证 书 ’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和“本科+技师——一种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深化改革,创新模式,形成本硕博全层次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本科、硕士和博士。与 新疆 、 云南 、 宁夏 等省市开展中职师范生公费教育,与爱尔兰斯莱戈 理工 学院开展“双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英国、加拿大、韩国等合作院校开展学生互换交流项目,来自20余个国家的国际学生在校攻读本、硕、博专业学位。学校是教育部首批设立的“教育援外基地”和“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项目院校,在非洲建设了埃塞俄比亚鲁班工坊,在人工智能领域引领了埃塞俄比亚等东非国家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行业发展,被非盟总部设立为面向整个非洲的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援助埃塞俄比亚建立了该国职业教育领域第一所最高等级的职业院校埃塞——中国职业技术学院,援助巴基斯坦建立了“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在海外设有3所孔子学院、7个孔子课堂和3个汉语教学点,开展汉 语言 教育和中国文化交流活动。派遣援外教师500余人次赴亚非国家援教,培养培训当地师生5万余人。为60多个国家1200余名学员开展职业教育培训。近五年,学生在各类科技竞赛中共获国家级奖、省部级奖项1200余项。2017年,在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排名第66位。在2017—2021年全国师范类本科院校 大学生 竞赛榜单中排名第5名。2020年,学生参加全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项金牌、四项优胜奖。8000余名优秀 毕业生 成为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全国和省市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技能大师,为国家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天职师大贡献。教育部授予“全国 毕业 生 就业 典型 经验 高校”,人社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不超过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1)用于录取 平行志愿 批次调档比例大于100%时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考生。 专科行者网

(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

(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七条学费 标准:文科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4400元/生·学年,理工外语类54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学类12000元/生·学年,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1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2000元/生_学年;高职 计算机 应用技术专业5500元/生·学年,其他高职专业5000元/生·学年;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学校部分专业以“双证书”培养为特色,学生选报相应专业后,学校将为学生提供技能培训,并收取400-600元/生·学年培训费用。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 新生 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上,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对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的 上海 、 浙江 、 北京 、天津、 山东 、 海南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 自主招生 考核评价中使用。

第十三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其他省份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保送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类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攻读辅修专业/双学位。

二十三条 学校开辟“绿色通道”,建有完善“奖、助、贷、缓、勤、减、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资助、社会资助、就业帮扶等多种帮困措施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为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早餐鸡蛋和午晚餐主食、菜品、营养汤。提供6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专科起点”,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中注明“高职”。对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修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公费中职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按照学校与相关省(自治区)、市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度学校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咨询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tutezsb@tute.edu.cn

咨询电话:400-022-9678

监督电话:022-88181513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云南a档高职院校排名 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2009年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
排名 大学名称 综合得分 声誉得分 学术资源得分 学术成果得分 学生情况得分 教师资源得分 物资资源得分
1 上海财经大学 34.0 57.5 22.8 7.8 65.9 31.0 42.3
2 东北财经大学 31.0 49.4 24.4 6.1 63.2 31.9 27.5
3 西南财经大学 30.0 51.3 20.6 4.7 60.5 30.2 27.2
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8.0 58.7 6.9 1.7 58.5 42.4 18.0
5 中央财经大学 25.0 -- 20.9 4.2 59.8 32.8 23.3
6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 -- 5.0 1.6 47.8 42.1 16.9
天津财经大学 20.0 -- 6.6 3.4 48.9 28.3 29.7
8 南京财经大学 18.0 -- 1.0 3.0 39.1 33.4 25.2
9 江西财经大学 17.0 -- 4.4 2.4 45.9 28.4 17.8
山西财经大学 17.0 -- 2.7 2.8 42.2 28.8 23.0
11 哈尔滨商业大学 16.0 -- 2.4 0.3 39.8 31.8 19.5
山东财政学院 16.0 -- 1.7 0.6 43.1 32.8 15.1
山东经济学院 16.0 -- 2.0 1.0 45.2 26.7 16.9
北京物资学院 16.0 -- 1.9 1.0 41.7 26.6 19.4
15 浙江财经学院 15.0 -- 2.3 2.4 40.1 27.8 15.9
河南财经学院 15.0 -- 2.5 0.5 42.3 27.8 12.2
河北经贸大学 15.0 -- 1.5 0.6 40.9 25.1 18.2
云南财贸学院 15.0 -- 1.8 2.1 35.6 18.3 30.2
19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14.0 -- 2.2 1.4 49.9 19.2 13.9
广东商学院 14.0 -- 0.9 1.5 35.4 23.7 23.4
山东工商学院 14.0 -- -- 0.4 39.9 20.6 24.7
新疆财经学院 14.0 -- 1.7 0.2 36.8 30.2 8.1
内蒙古财经学院 14.0 -- -- 0.1 38.6 29.3 10.6
安徽财经大学 14.0 -- 2.4 2.0 41.5 18.5 16.8
天津商学院 14.0 -- 2.2 1.3 40.2 21.3 15.1
26 南京审计学院 13.0 -- -- 1.4 41.3 20.5 15.1
重庆工商大学 13.0 -- 0.4 1.1 37.4 19.2 20.8
西安财经学院 13.0 -- -- 0.4 36.0 23.3 17.2
长春税务学院 13.0 -- 1.4 1.6 39.6 22.2 9.1
上海金融学院 13.0 -- -- 25.0 -- 14.2 19.6
31 湖南商学院 12.0 -- -- 1.1 38.8 18.5 11.8
兰州商学院 12.0 -- 0.9 1.0 36.7 19.5 11.0
贵州财经学院 12.0 -- 0.9 0.3 33.1 22.0 11.4
34 湖北经济学院 7.0 -- -- 0.6 -- 21.5 17.1
35 广东金融学院 5.0 -- -- 0.7 -- 12.6 15.9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5.0 -- -- -- -- 13.5 15.4
上海商学院 5.0 -- -- -- -- 13.9 14.1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5.0 -- -- -- -- 11.2 15.5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5.0 -- -- 0.1 -- 13.3 11.8
40 广西财经学院 4.0 -- -- -- -- 11.8 12.0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所在省市的招生数:见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我校在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我校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收费标准:我校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每生年学分收费标准如下:

1.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元/年

2.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各类社会企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金额为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各类社会企业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不等;同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位考上我校的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入学后可根据本人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

招生网址:

电 话: 021-65904372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东北财经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科学制三年专;专升本学制二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语种要求:

1.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日语班)专业招收日语、英语语种学生,日语(国际商务方向)专业招收英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日语;

2.英语(国际商务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01
经济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3
财政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年
文、理
经济学

020107W
保险
4年

经济学

020109W
金融工程
4年

经济学

020110W
税务
4年
文、理
经济学

071601
统计学
4年

经济学

030101
法学
4年
文、理
法学

030301
社会学
4年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公关文秘方向)
4年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商务方向)
4年
文、理
文学

050207
日语(国际商务方向)
4年

文学

050301
新闻学(经济新闻方向)
4年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4年

文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数学方向)
4年

理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理学

110101
管理科学
4年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年

管理学

110102H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
4年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方向)
4年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方向)
4年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
4年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1H
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4年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6H
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209W
电子商务
4年

管理学

110210W
物流管理
4年

管理学

110301
行政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文、理
管理学

1103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年
文、理
管理学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620105
金融与证券
3年
文、理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年


620305
国际商务
3年
文、理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文、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收费标准:

1.汉语言文学(公关文秘方向)专业为3700元/人•年;英语(国际商务方向)、日语(国际商务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100元/人•年;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前两年25000元/人•年,后两年45000元/人•年;

3.高职专科各专业5000元/人•年;

4.其他专业为4500元/人•年;
5.住宿费为1200元/人•年。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

六、国际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和英国萨里大学合作设立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面向全国高考直接招生,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相应的学位证书。

另外,我校与多所国外一流大学合作建立了“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09年招收主要项目如下:

1.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学院经济学本科项目;
2.德国美因兹大学经济学本科项目;
3.德国安哈特应用技术大学经济学本科项目;
4.澳大利亚科廷理工大学会计学本科项目。

我校“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采取二次招生方式,在我校当年各普通本科专业录取新生中选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录取的新生不可报考。

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申请赴国外学习。

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招生计划在50人(含50人)以下按120%调档;招生计划在50人以上300人以下(含300人)按110%调档;超过300人按105%调档。具体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高调档比例不超过120%,辽宁省按略多于招生计划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东北财经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宜就读旅游管理专业;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学校录取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满足普通高校对招生对象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5.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作为划分专业的主要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被该类专业录取后,不能参加我校“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A,必测为4C。

6.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7.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8.学校专业详细介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奖贷助学金政策等信息详见2009年招生简章或到我校招生网查询。

9.招生办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
招 生 网: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话:0411-84710259 84710258
传真:0411-84710259

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2、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3、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4、招生层次:普通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学校原则上按照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3、在考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后,我校采用“志愿清、清”规则进行录取,即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采用“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再按照“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

我校要求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侧重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政策。

4、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招生计划和自主录取少数高分落榜生。

5、由于相关条件限制,我校的金融学双语实验班、会计学双语实验班、保险双语实验班、工商管理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英语等专业某些相关课程不能满足非英语语种考生的学习,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以上专业,报考以上六个双语实验班和英语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英语口试。

6、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规定招收自主选拔考生、保送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办法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

7、收费标准: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8、奖助办法:请见奖助学金一览表。

9、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须如实上报健康状况。

三、联系方式

电话(兼传真):(028)87092355

网址:
转自:<a href=' '>高考招生网</a>
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中央财经大学

学校性质: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学院南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2009级学生一至三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四年级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

语种要求:1、以下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仅面向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专业国际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保险专业精算方向、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

2、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在重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专业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定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①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②相关成绩考虑数学、英语、语文成绩较好的考生。

4、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5、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6、报考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的考生须在高考中加试英语口语。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9、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10、浙江省普通类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

学费标准: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30000元/生/年;

2、艺术设计:10000元/生/年;

3、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6000元/生/年;

4、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5,500元/生/年;

5、其他专业:5,000元/生/年。

学位授予:

1、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金融工程、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保险、保险专业精算方向、税务、税务专业国际税收方向、税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统计学、投资学、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

2、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会计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文化产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管理科学、体育经济、体育经济专业体育运动项目管理方向。

3、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法学、社会学专业经济社会学方向、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

4、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财经文秘方向、新闻学专业财经新闻方向、广告学、艺术设计、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

5、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

6、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央财经大学

证书种类:学位证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颁发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印制的毕业证书。

云南a档高职院校排名 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及招生信息!

中国专科排名1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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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高职院校排名前100
排名 学校名称 地区 类型
1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综合
2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理工
3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综合
4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理工
5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 理工
6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 财经
7 淄博职业学院 山东 综合
8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理工
9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 理工
10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浙江 财经
11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 理工
12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综合
13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综合
14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理工
15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 理工
16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 综合
17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 理工
18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 综合
19 天津市职业大学 天津 综合
20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 农林
21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综合
22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理工
23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 理工
24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江苏 农林
25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农林
26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 理工
27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综合
28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 理工
29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理工
30 威海职业学院 山东 综合
31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 综合
32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理工
33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河北 理工
34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理工
35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 理工
36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 理工
37 滨州职业学院 山东 综合
38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理工
39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 理工
40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 综合
41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理工
42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 综合
43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 综合
44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综合
45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 综合
46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福建 理工
47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 理工
48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 理工
49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 综合
50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 理工
51 烟台职业学院 山东 综合
52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理工
53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 理工
54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理工
55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重庆 综合
56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财经
57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广东 理工
58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财经
59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 综合
60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 理工
61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 综合
62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理工
63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 理工
64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 综合
65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 理工
66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理工
67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理工
68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 理工
69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浙江 财经
70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湖南 理工
71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 理工
72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重庆 综合
73 潍坊职业学院 山东 综合
74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理工
75 东营职业学院 山东 综合
76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理工
77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黑龙江 农林
78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理工
79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财经
80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 理工
81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理工
82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江苏 理工
83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财经
84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理工
85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理工
86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 理工
87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江西 理工
88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河南 财经
89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 理工
90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 理工
91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北京 财经
92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理工
93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河南 农林
94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理工
95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理工
96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 综合
97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 农林
98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 理工
99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理工
100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 理工
2相关院校简介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10月入选教育部、财政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第一类)。

学院总面积2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3.66亿元,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261.2万册;有17个二级学院等教学单位,开设专业80个(其中包括4个与深圳大学联合培养项目本科专业),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2380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近23000余人。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30强高校、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毗邻著名的南京钟山风景区,占地面积1360余亩,设有10院2部,开设53个专业;教职员工800余人,在校生近14000人,其中专科生13000余人,本科生近1000人,外国留学生近100人。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位于浙江省金华市,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金华市属地方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4万余人,占地2216亩,设有13个二级学院,开办60个专科专业;1家附属医院——金华市人民医院。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双高计划)第一类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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